來源:鹽田區(qū)人力資源局發(fā)布時間:2024-07-05
深圳市鹽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深圳市宏達大型設備運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譚學勤訴你及深圳市德冠物流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件(深鹽勞人仲案【2024】334號),仲裁請求為:
1.要求依法確認申請人與深圳市德冠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達大型設備運輸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03月16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2.請求裁決深圳市德冠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達大型設備運輸有限公司支付申請人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3月16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13000元;3.請求裁決深圳市德冠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達大型設備運輸有限公司支付申請人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3月16日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16000.00元。
現因你方用其它方式無法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開庭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申請書副本及證據材料等。本公告已于2024年07月05日張貼于深圳市鹽田區(qū)鹽田街道永安社區(qū)東海道432號鹽田港監(jiān)管倉辦公樓一層102室。你可到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qū)深鹽路2130號文化藝術中心一層深圳市鹽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領取以上文書及材料(聯系人:陳書記員,電話:0755-25221393)。在公告期內前往領取的,以領取之日為送達時間。逾期未領取的,自張貼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你應在公告期屆滿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本委提交答辯書和相關證據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08月21日下午2:30在深圳市鹽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qū)深鹽路2130號文化藝術中心一層深圳市鹽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開庭審理此案。請準時參加庭審,逾期不出庭,本委將依法缺席審理和裁決。
深圳市鹽田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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