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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發(fā)布時間:2012-09-28
答: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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